作者:赛尼尔法务智库 史志伟 申英弘
2019年6月11日,ST新光发布公告中称:公司在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前提下,签署了为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关联公司10亿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函。公告提示:公司存在向担保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清偿债务且向主债务人(被担保人)追偿不能的风险,此风险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带来巨大损失。
ST新光高额的违规担保值,使公司在财务方面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对投资者来说也潜藏巨大的投资风险。赛尼尔法务智库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对此早有预警。
ST新光法律风险指数预警分析
通过2017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可以看到,ST新光2017年法律风险指数值为34.083,高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41.9%,在整个市场、房地产行业及安徽省上市公司中均属高法律风险上市公司,其风险高于95%上市公司,高于房地产行业92%上市公司,高于安徽省97%上市公司,这些指数都预示着2018年公司发生法律风险的概率高。如图1所示:

图 1 ST新光法律风险指数
在分领域指标中,公司在合规领域、财务领域的风险较高。其中财务领域指标值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2.44倍,合规领域指标值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5.34倍,预示其2018年在合规领域、财务领域发生风险的概率很高。如图2所示:

图 2 ST新光法律风险雷达图
在财务领域的分项指标中,公司在担保金额及重大资产指标高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多。如图3所示:

图 3 ST新光财务领域分项指标
违规担保风险隐蔽且滞后 待出新规或能带来改变
ST新光2017年担保金额分项指标值为上市公司平均的7.3倍,预示其后期在担保领域发生法律风险概率很高。公司2018年、2019年在此领域不断暴雷,对此也是有力的印证。
担保财产,顾名思义,是上市公司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对其设置一定的限制,它是上市公司的一种或有负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到期偿债,那么它将转化为担保人的债务,因此担保一旦转化成债务将面临大量的诉讼,从而引起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
公司曾发公告称截至2018年年报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因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单位的相关借款提供担保或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事项,债权人已起诉要求公司承担担保及偿还责任的金额合计为14.8亿元,已逾期未起诉的担保金额合计为36.15亿元。诉讼具有不确定性,审计机构和公司在案件未完结之前都不能确定公司到底应承担的责任大小,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些潜在风险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截止公司5月31日发布的公司关于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公告显示,包括上文新增的10亿元违规担保事项,从去年十月起,经公司自查发现的违规担保总额为30.57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10%。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与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大小可以反映出公司负债可能引起的公司法律风险的大小。
违规担保被发现时,其危害往往早已发生,“隐蔽性”“滞后性”的特点决定了其同步面临了信披违规的法律风险。但对于公司来说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2018年8月,最高法公布了《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违规担保原则上对公司无效。并且已有多地法院参照该解释判决违规担保对公司无效,这对于深陷违规担保的公司来说具有巨大的参考作用。该解释的正式公布预期对公司违规担保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
公司应关注资产安全风险 顺应政策形势 不可逆势而为
ST新光2017年重大资产分项指标值为上市公司平均的2.05倍,预示其后期在重大资产领域发生法律风险概率很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变动或受限金额包括收购、出售、置换、租赁或托管资产等,其过程中涉及标的较大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交易,潜存于资产及相关财产性权利中的瑕疵会对上市公司的运营产生持续性的影响。
重大资产变动或受限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能反映出上市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和潜在法律风险。前文提及的“10亿元违规担保”事件中,即公司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诚意金协议》,拟收购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并向丰盛控股或其指定公司支付了诚意金10亿元,如本次交易终止,丰盛控股或其指定公司应向公司返还该笔诚意金。但根据公司公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能按协议约定期限收回丰盛控股有限公司10亿元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亦未计提坏账准备。截至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报告出具日即2019年4月25日,丰盛控股仍未退还该10亿元诚意金。此次事件的发生再次印证了指数的风险预警作用。
赛尼尔法务智库研究表明: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受限资产风险近两年呈现上升态势。如图4所示:

图 4受限资产指标变动趋势
受限资产风险存在逐年加大的趋势,反映出在整体货币政策稳健偏紧、宏观去杠杆环境下,企业资金周转不畅,上市公司亟需警惕资金链断裂风险。ST新光在2017年高风险指数排名第160名,房地产行业高风险第10。其母公司新光集团,不断出售非主营业务回收资金,但也未能避免企业债暴雷违约。
在当前货币政策稳健偏紧形势下,上市公司特别要注重资金安全风险,度过冬天,才能有春天。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监管机构、上市公司需共同努力
其实,从近年数据可以看到,ST新光法律风险呈波动上升趋势,与行业整体下降趋势相逆。这种风险逆势上扬的态势,需要引起监管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注意。如图5所示:

图 5ST新光法律风险趋势图
在波橘云诡的资本市场中,监管机构应加强监管,致力于树立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规避法律风险,以持续稳健经营;而投资者则要特别注意擦亮眼睛,参考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规避高法律风险的上市公司,避免“踩雷”,防范发生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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