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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前锋虚假陈述被索赔金额已达6000万元或 将对股改构成压力

  S*ST前锋因筹划股改已自2016年9月13日起停牌。到目前为止,*SST前锋尚未推出股改方案,却将面临中小投资者的诉讼维权。*SST前锋的股改是否会因为股民索赔而受到影响,也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S*ST前锋6月13日晚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9份《应诉通知书》,3份《举证通知书》(3份《应诉通知书》法院尚未送达)。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吴金妹等12位股民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358.90万元。截至目前,S*ST前锋共收到45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3份《举证通知书》,涉案金额共计6001.97万元。

  回溯历史,2015年7月23日,S*ST前锋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 1520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6年9月12日,S*ST前锋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2016】1号),中国证监会认定S*ST前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S*ST前锋未依法披露发生的重大诉讼事件;2、S*ST前锋未依法披露发生的重大担保事件。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及相关公告等材料,2010年12月9日至2015年7月23日期间买入S*ST前锋并且在2015年7月23日后卖出或者持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如果存在投资差额损失,可以向S*ST前锋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

  在人们关注S*ST前锋被投资者诉讼维权的同时,也在关注着该事项是否会影响到S*ST前锋的股改。作为A股市场中仅有的两个“股改钉子户”之一,S*ST前锋于去年9月宣布筹划股改并于2016年9月13日起停牌。但是到目前为止已经过去9个月时间,S*ST前锋却始终没能披露股改方案。

  今年2月9日,上交所还为此向S*ST前锋下发了问询函,要求S*ST前锋详细说明停牌期间公司开展的具体工作,目前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要求S*ST前锋审慎评估停牌期间所开展的具体工作,如筹划的重大事项无实质性进展或存在重大障碍,应当及时办理公司股票复牌。

  然而4个月已经过去,S*ST前锋却始终没能对上交所的问询函进行回复,只是陆续发布了多份延期对上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据刘国华律师分析,S*ST前锋每股净资产仅为0.9373元,总股本为19758.6万股,流通股本7560万股。但目前仅仅数十投资者起诉,金额就已超过六千万,而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能以千为单位。可以与预计的是,后续起诉人数和金额仍将持续增加,这将对S*ST前锋的正在推进的股改形成压力。

  不过刘国华律师也举例说,早前投资者诉东方电子、银广厦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中,也曾遭遇股改。东方电子在2006年8月2日通过的股改方案中,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通过股改方案后6个月内,将和上市公司一起与青岛中院正式受理的东方电子案符合条件的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寻求与这些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安排。控股股东表示,将以其持有的不超过东方电子6021.12万股股份承担需要向原告履行的65%的赔偿责任。最后经过多方协调,大股东以股票赔偿给索赔投资者,比较完美的解决了股改和投资者索赔的问题。“所以,当S*ST前锋股改遭遇股民维权索赔的时候,如何能够完美解决,的确是到了考验相关各方智慧的时候。”刘国华律师说。

< 返回上一页 关键词: S*ST前锋 东方电子 股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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